我爸出国劳务期间,因公事受伤,在受伤期间,公司只答应给日常工资的30%。我们觉得这个说法很无理,由于在国外受得伤,等回国后继续治疗并出具证明,请问是否有效,并且当时我方有押金在公司,公司不愿退回押金并不报销回国的费用,请问我方有权要求对方退回全额押金和支付工伤期间全额的工资吗?谢谢另外,我爸现已回国进行康复治疗,请问下各位律师,能否现在就和该公司提出赔偿方案还是等完全康复后再提出,就担心该公司为了逃避责任拖延时间,导致我方会延误工伤证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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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沟通,自己可以去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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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可以去认定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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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尽快做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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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