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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朋友从甲厂跳到乙厂刚好十天(和乙厂还未签订任何合同,工资也是口头说好的3500元),和甲厂的劳动合同已解除,但保险还未解除。现在在乙厂里手被机器压了(乙厂正在全力医治),右手处大指母的其他4个指头都要切出,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该怎么要求赔偿,和甲厂还有赔偿关系吗?

其它综合
2012-05-08 20:36:4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属于工伤,你和乙厂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了,应该由乙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来电咨询本律师。
  • 属于工伤,但与甲厂无关,应由乙厂来赔偿。这种情况应构成六级工伤伤残,伤者如果20多岁,应赔38万元左右。
    但是,必须要:1、应在事发一年之内尽快到劳动局工伤科先申报工伤认定,千万不能过期。2、才能做伤残等级鉴定。3、然后方好打劳动仲裁官司向公司索赔。
  • 和乙厂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工伤
  • 属于工伤,由乙厂承担赔偿责任。
  • 和乙厂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工伤
  • 你只能起诉乙厂要求工伤赔偿,不清楚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你好 ,属于工伤,和乙厂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该由乙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来电咨询本律师。
  • 和乙厂已经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应当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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