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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家出资购房,婚后又补填2平米金额而取得的房本,写的老公的名字,现商量加上配偶的名字,。万一将来离婚届时老公若不同意对半分,是否配偶就得不到一半的房产? 若现加名字在天津能否约定份额来办理?

婚姻家庭
2012-05-05 21:33:13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的房产政策来讲,目前天津房管部门是可以将房屋登记在两个人的名下的,并且如果在登记时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话,那么登记的两个人对于房产是拥有同等份额的。这个份额是法律认可的,不需要得到男方的同意。所以只要通过房管部门把女方的名字填上,那么您的担心是不会发生的。
  • 加了名字视为共同财产,可以约定份额。
  • 你好,可以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
  • 加上自己名字,视为共有
  • 如果加上名字就是共有,约定比例就按比例分,不约定就是平均分。
  • 以目前的情况,房屋属于男方婚期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如夫妻双方自愿,到房管局变更登记添加共有人,则房屋变成双方共有,离婚时可以分割
  • 您好,加名字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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