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5日,
一业主在我店订购一套橱柜,签有合同,订金3000元,余款3700元,我店与4月10日前去安装,发现门板有划伤内有空气的情况,我店与4月15日重新换一批门板安装,又发现有几块门板有轻微划伤,但是属于制造和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情况,属于不可避免,已经达到我店承诺质量,后经过协商,于4月30日我店又重新换一批门板,此次门板质量上乘,但门板后置板与原来不同,业主又挑出柜体有黑渍,台面不平等毛病,要求我店把门板装上,余款不在付。故此请求
律师指点,若我要民事起诉, 应该如何程序 和阐述。谁应承担主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