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跟女方恋爱三年了,未婚,现在女方怀孕5个多月了,为此女方安求男方,把婚事办了,但由于风俗,女方家要求男方出点钱到女方家摆酒席,但男方不同意,说没有钱,为此女方对男方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提出了分手,打算去堕胎,女方可不可以要求赔偿营养费等等一些相关的,毕竟胎儿已经5个多月了,还是双胞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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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男方负担医药费、营养费;若没有足够的能力抚养小孩,建议还是不要生下来为宜。
一己之见,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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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经5个多月了,请慎重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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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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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堕胎请慎重考虑,毕竟胎儿是有生命的。如将胎儿生下来,可依法要求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追问:女方才22岁,如果生下来那女方后半辈会过得很辛苦的,如果要打掉了,可不可以要求男方要补偿?还有就是男方有没有权力干涉女方不能打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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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