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今年正月12订的亲,正月十三她跟我过的事后检查宝宝是否健康时却发现怀孕的时间不对,第一次认为误判经过3次检查2个医院结果大体一致第一次查的时候是80多天当时从我们在一块住才60多天后面的当然所差无几。在第2次查时查出来她有乙肝,当然我现在已经进了两个厂子工作查了两遍体,我现在的工作就是专查乙肝五项的,她家里现在的意思叫我回家检查在和我商量我感觉没那必要她现在就是商量着我们结婚,还说要把孩子打掉。我具体质询下这种情况属于犯法吗?告她有多大胜算?她如果把孩子打了我是不是更好告她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