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我和我朋友被十多个20岁左右的人给打了,用的是拳脚和钢制车锁,打完他们就跑了,我报警后去医院检查,拍片子过后,一声说我头部没事,可是头上好几个包,脖子也酸疼,医生也告诉没有事,只说了我全身多处皮外伤,我朋友胳膊骨头掉了特小一块,医生看完片子说他骨裂不排除,看病已经花了1000多块钱了,对方的人我们能找到一个,请问这种伤和情况能定他们什么罪,还有,貌似我和其中的一个人发生冲突打过他一下,他们才聚集很多人打我们的,因为后来对方人太多,我也不敢确定是不是他,可是发生冲突的时候没有人在场,我们已把发成冲突的事情隐瞒了,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们不想让那些人受到太轻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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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
你的案件,程度较轻,应该无法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可以要求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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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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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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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的表述,对方涉嫌寻衅滋事,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具体细节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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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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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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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及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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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