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6个月前,因债务被诉讼,调解分期定额返还债务。因我有实际困难,没能足额定期还款,现债权人申请执行。执行庭让我5月7日到庭接受讯问,还说如不带钱去,就要抓人等等,我想咨询一下,抓人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应该如何应对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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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无转移、匿藏财产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一般不会对你进行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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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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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要可以电联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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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二条 【罚款、拘留】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调解书相当于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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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如果你无转移、匿藏财产等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一般不会对你进行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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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没有执行能力,一般法院不会拘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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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看具体情况,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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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