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前,我与买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签合同之前,明确告知买方这笔钱要用来买新的房子,作为新房子的首付款。合同签订后,买方付给我一万元定金。五一期间我去交了新房的定金。五一后,买方单方面提出不想买房了,我该怎么向买方赔偿?这会影响我新房的付款情况。我是希望必须履行合同。不知道可不可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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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退还订金,也可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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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是违反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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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退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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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不退还买方缴纳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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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