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2011年9月12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七台河一家医院做的肱骨粉碎性骨折手术,术后45天医生不让活动,不进行功能康复,一直疼痛,结果来北京后去医院复查,发现当时医生在新鲜骨折骨缺损处放置了骨水泥,半年后感染了,现在重新做了手术,取出了钢板并摘除了肱骨,控制感染,半年后还要做第三次手术肩关节置换术,我们想告 的医院,最迟到什么时间?有什么好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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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经过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应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起诉要求赔偿,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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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现应起诉,本律师专打医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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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及责任大小!建议你申请做司法鉴定!双方可以协商或通过第三方调解处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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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