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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公司的领导,因为工作上的事和实习员工打起来了,我先动的手在撕打过程中我拿电钻打了他但没造成大的伤害(最多脑袋上出了个包)结果他拿电钻还击,把我打成脑门的头骨裂开,需要手术垫钢板。(实习生今年17岁未成年)。请问他属于正当防卫么需要负责任么

刑事行政
2012-05-02 11:57:23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不是正当防卫
    年满十六周岁就应承担刑事责任。
    量刑要看您所构成伤害的程度,构成轻伤害的,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构成重伤害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 承担刑事责任。
  • 你好,不属于正当防卫,需要负法律责任
  • 你好:
    不属于正当防卫,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不属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 不属于正当防卫,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负刑事责任,在三年以上判处刑罚。
  • 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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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