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1月份,警察在我朋友住处搜出冰毒26克,警方于是对我朋友进行拘留,一直到现在。警方在期间调查,发现我朋友有贩毒嫌疑,有吸毒者指证在我朋友处购冰毒几克,但同时承认我朋友没赚取差价,我朋友说法是:我是吸毒,但没贩毒,他只是分出一点毒品给其它吸毒者,而且这种行为在吸毒者之中经常发生。警方于上月将我朋友的案宗交检查院,检察院审阅后认为证据不足,将案宗发回派出所,要求重新取证。请问,我朋友及其家人现在该如何处理和面对?公检法下的下一个法律程序怎么走?谢谢!

刑事行政
2012-05-03 22:11: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