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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每小时30公里的时速,靠一侧正常行驶,突然一个小孩从对面横穿马路,我躲避不及,于副驾驶座右侧将小孩带倒,我的主观意识小孩没事,自行驾车离去。刚好他的家人在不远处,将小孩送至医院,并报了警。由于我是当地人,都对我熟悉,我还没有回家,警察就找上了门,很快在外面的我来不及回家,赶紧叫家里人到医院看看小孩,家人以最快的速度去了医院。所幸小孩只是皮外伤,住院观察了24小时,没事。应小孩家长要求,在医院又延长观察了24小时,还是没事。医院检查正常,允许出院。小孩家长出院后,在当地一个小门诊继续输了3天液,电话告知我说,小孩听觉有问题,要求我陪同到大医院检查看病。这期间,我一直请求将住院的一切费用,我出,而小孩的家长说,不急,到该解决时,一起付吧。可现在,事情又这样了,我不知该怎么办了?只因为我无驾驶执照,车辆无牌照,小孩家长还告我肇事逃逸。

交通事故
2012-05-01 10:27: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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