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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事请是这样的,之前我把钱借给一个朋友做房产开发项目,总计款额六千多万,后来由于朋友资金链断裂工地停工开发项目被迫停止。后来由于政府介入,希望我这个最大的债权人来接手此盘,从各个人利益角度出发,如果这个楼盘对外拍卖我的损失也是巨大的,在各方面的协调下我已接手此盘。先前和政府的协商原开发商所欠债务不用我来偿还,可工地刚一开工,要债人纷拥而至,为了不影响正常施工。我偿还了近两千万的外债,其中包括拖欠民工劳务费,建筑材料供应,等等。;此外我解决了400多户原回迁户和已购房户的问题,履行原开发商的合同,并把临迁补助费全部发放到回迁户的手中。现当地群众很是满意,可是由于解决这些问题花费了三千多万,原本接手此楼盘我手里的资金足可以做到一期工程完工,现付出三千多万手里的资金已达不到一期主体封顶的预售状态,求问政府对于我们楼盘的开发项目是否有责任和义务进行资金扶持和帮助? 谢谢,拜托了请您尽快回复!

其它综合
2012-05-02 14:5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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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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