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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未婚母亲,于去年10月剖了一女,当时是一对夫妻说自己不能生,女的26,男的24。要我如果生的是女儿就送给他们。当时我一个人从怀孕挺到生。就是生的时候他们过来照顾了我一个多星期,然后就把孩子抱走了。后来也有联系,但是他们总是跟我提没钱。在孩子给他们抱走后我就一直以泪洗脸。非常后悔与自责。在这个月22号好不容易约好见面。见面的第二天我跟对方商量说要把孩子抱回来。对方就叫我去死也不会把孩子给我。然后报警,在派出所他们承认孩子是我的。但是那边是他们的地盘。都帮着当地人,并没有帮我解决。只登记了双方的证件号,就把他们给放走了。然后让我去起诉,我到了法院那边,公安、妇联,都去了,他们都说我不可能把孩子要得回来。因当时入院是他们联系的医院,是用他们的证件入院的,我向住院的医院说明情况,医院那边说只认当时登记的证件,不能帮我。现在他们就死咬一口说孩子是他们亲生的,我现在一点办法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2-04-29 20: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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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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