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徐某做庄,欠我六合彩3700,打了欠条的,到现在没还。 2012年4月15号在麻将馆做牛庄,赢了钱,我找他要钱,他骂我,还扬言要动手打我,4月16日我再次遇见了他,并要求还钱,遭拒绝。他做在麻将馆椅子上,我老公推了一下他,他做在地上,说腰痛,并且自己拨打了120住院,事后又去公安局报案,还叫了二般黑社会上的人来我家闹,我和她们说清楚事情,他们便没有再来了。他现在要求我们赔偿医药费,我能不赔偿嘛?如果是拘留,需要拘留几天?他如果上诉那么还需要赔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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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必要的费用,不会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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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赔偿必要费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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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