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女朋友相处了3个多月,我给他还债2000多元,给他找工作,安排他在我寝室住,但没同居,他父母也见过我知道我们的关系而且很满意我,单位同事也知道,后来他提过四次分手后来我同意了,过了一段时间他反悔了说还有了我的孩子要告我,请问在法律上我构成了什么罪,谢谢您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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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知要告你什么,建议你先收集一下,你并未违背女方意愿发生性关系的证据,以免告诉你强奸时,你好有证据证明你的清白,否则即使你能证明你的清白,也会会很麻烦。如还有不清楚的或新情况再回复或联系。祝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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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什么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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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犯罪,如果犯罪属于强奸罪;这类案件我接触过;需要帮助咨询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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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都是自愿,不构成刑事责任,但如果真的有孩子,做流产的费用你是有义务分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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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