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xx金商店员工,在1992年单位放假让职工等通知,一直无音讯,因为放长假时间较长,有些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去单位取档案办理养老保险一事,这才知道我们有一部分员工的档案被单位搬家时丢失,经过几年的查找与去年春节前重新补回档案,现在我们有的已经过了退休年龄,有的接近退休,档案的丢失给造成了我们员工不能按时退休,没到退休年龄的想调转其他单位因为没档案调不成,因为放长假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没有任何补偿,放假时我们商店库存商品很多,大的到水泵,电机,变压器,小的到服装鞋帽,烟酒糖茶几百种商品,现在都不知道去向,我们现在找水利局主管单位,新来的局长给我们的答复是谁把档案弄丢和库存商品弄没是谁的责任,请问局长这种说法对不对,我们上级主管单位是水利局,商店和局里在一起上班,是一个大院,商店属于混岗企业,档案的丢失和商品没了去向水利局主管单位是否有责任,水利局应不应当承当缴纳养老保险义务,

其它综合
2012-04-28 06:59: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