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是工地上的一个小包工头但是他和建筑公司的老板没有签合同,老板就是分包了一些小工程给他做,老板是按每块砖或一个平方多少钱给我爸爸做的,材料是他们公司的老板提供的,然后我爸爸在去找人来做,按每天多少钱支付给人家,自己也做。
我爸爸在工作的时候从铁手架上摔下来,伤到头部和身上的多处部位,造成重型脑损伤和身上多处骨折。现在经过了3个多月的治疗但是我爸爸以前好多的事情都不记得了。有时候连我是他儿子都不认得。
医疗费是老板出的。现在我爸爸还在医院治疗,我有去劳动局申请过工伤认定但是他们不 受理说是雇佣关系,要仲裁确定劳动关系了才能受理,我们也有和他们公司老板协商过赔偿问题但是他们才给一万块钱的后期医疗和生活费。我们家属不同意所以就协商不来,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我爸爸自己本身有责任吗?他们公司又要负什么责任?我们能得到赔偿吗?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