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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给我们一个部门的全体员工放假,二个月以上,说是等通知再回来上班.只付员工1100的80%工资.即880元.这样是合法的吗.员工平时工资一般为3000-5000元.

劳动纠纷
2012-04-28 11:12: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答复如下:一、不合理,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赔偿金。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 您好!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你们公司放假不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要求上班,否则,可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 公司给员工放假理由不充足,员工可要求上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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