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没孩子,我和他想离婚。婚前我家里的房子和家里的电器都是我家买的,还给他家4W元钱。就给我一台摩托车?我要是和他离婚我能拿到我应有的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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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都是他?我分析你是男方。如果那个糊涂律师出主意均分财产,倒贴你钱都不要用他。
第一,登记为时间点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没有全分割;第二,4万如果是彩礼性质,并给了女方家,已经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两年,不属于返还情形;第三,离婚以感情破裂为基本依据,没有生育不是恰当的理由,一方不同意的,至少第一次法院不会强行判离婚;第四,两年没有怀孕,应当到医院查明原因,不要轻易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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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即可,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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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结婚登记之前购置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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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前的财产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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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