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钨羊汤锅路口,我机动车在左转途中与自行三轮车碰擦,后报警,经过双方供述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我是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前期对方身体检查/住院费用4000元是我先垫付的(现在身体一切正常,对方就是一直喊头疼,还在住院),现在对方提出索赔看护及营养费用三万元,我认为无理不愿承担,目前双方调解无果.而车现在还扣在交警部门,我能向交警部门提取机动车吗?交警部门会不会以此事调解无果为由不允提取车辆,请问我该怎么办? 怎么拿回我的车..距离车辆被扣押已过去20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