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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子门口摆摊卖小食品,一个门东一个门西,因为卖的东西一样门西的想把我们赶走,一家三口趁我妈不在的时候到 我们摊前 过去打我爸,我爸看事不好给我跟我妈打电话,我妈先过去了。我10分钟后过去的拿着 砍刀 拍了他儿子几下,他儿子看事不好就报警了,我父母都有伤,他们一家三口都有伤, 今天刚录完口供。 问题:1.我跟警察承认自己拿着砍刀了,但是没有摘下刀套,会不会责任重? 2.他们到我们摊位前要打我们责任是不是他们的? 3.他爸现在办理住院了,我妈头上缝了6针,要不要住院?到时候他们住院了我们不住,做伤情鉴定会不会吃亏? 4.今天中午他女婿到我们摊前说让我们等着,吓唬我们。,我们要不要报警? 5.如果过几天他们在找人来打我们,我们该怎样做?可以不可以往死死打他们?对于他们这种行为法律会怎样判定? 6.以后如果协商不了打官司,我们的胜率有多大。 问题有点多,先谢谢各位律师了。

民事相关
2012-04-27 14:5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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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