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早上6点50左右,我开车走在周商路自北向南的路上,走到南环路口,这时候交通指示灯直行是绿灯,我左边,左转车道有一半挂车,所以我就减速准备通过路口,刚走到半挂车头位置,从半挂车头处窜出一电动车,电动车自西向东急速驶来,当时电动车闯红灯,我来不及刹车,电动车也来不及刹车,于是电动车撞到我车的左后门后倒地,随即我下车打120将其送至医院检查,结果是电动车驾驶者腰椎L1压缩性骨折,需要主要治疗。电动车驾驶者女,41岁。律师,对于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现在对方住院,我已经垫付3000元的医疗费,我的车只有交强险。现在很心烦,不是我的错我还有承担。
-
事故责任认定: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
您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
-
请电话联系或到交通路西段中级法院西侧团结律师事务所说明详细情况以便更好解答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