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工作高压,身体承受不了。找领导协商无果。领导的意思是两条路:一是留下在原岗位工作,二是叫我辞职。请高人指点迷津,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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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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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与该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该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相关法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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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胜任,单位应当给予调动或培训工作;
可以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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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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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