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1月下旬交纳3000元至一家驾校学车,并未签定任何合同,通了理论考试后,由于快过年关系断断续续练车,自己有时间想练车,教练总推脱要带学员考试,2月份教练通知要求考试,由于练习的时间少加上紧张,科目二没考过,需要交纳补考费20天后重新安排补考,交纳了补考费,与驾校协商后,允许我无条件练车,但是两个月迟迟未安排我考试,在这两个月中我多次联系教练要求练车,教练推脱考前让我练,4月23日下午教练通知我25日考试,要我过去练车,告知要是我不去考试就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但是我到训练场地后并没有让我练习倒桩,只让我练习了路面,由于没有得练习,导致我25号考试又未过关,我再次找驾校协商,要求为我更换教练,但是驾校告知驾校只有一架皮卡车,无法更换,我想问问我的情况是否可以要求驾校提款,并且赔偿我的损失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