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月14日中午喝了3两泡酒 晚上9点多钟去开的车 认为自己没酒味了 我朋友也闻了没酒味 我自己也清醒 所以开了车 送家人到有交迅警平台的地方 碰到恰巧查车 交警叫我去吹下酒精测试 结果吹出来 中午的味道还没散 结果是89每百毫升 于是吊销驾照 拘留3天 罚2000 判一个月 缓刑3个月 我想对嘛 反正是我错了 我一直认了 可是今天看新闻 有知道自己喝了酒的开车的免于刑事处罚 喝了酒开车的出了交通事故的判一个月 缓刑2个月 我就想知道 这个是怎么界定的 我可以上诉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