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车前几天被一摩托车追尾,他负全责,(他有交强险) 但他受了一点伤,他的损失(如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我要不要负责,保险公司对这一块有没有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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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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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不用的,保险公司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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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由过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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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