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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来,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没有往来,不履行对养父母的赡养义务,养父母生病住院他不知、养父母何时病故他不知、养父母病故后葬于何处他更不知。请问这样的养子女与养父母是否还存在收养关系?这样的养子女能否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继承
2012-04-25 17:46:4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只要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即存在。但是,如果养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 如果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就还存在。还有继承权,但是可以主张不分或少分给他遗产
  •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 没解除收养关系就还存在关系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部分或者少分财产
  • 如果办理了正式的收养手续,只要没有解除,收养关系即存在。但是,如果养子女不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
  • 可以少分或不分,要看具体情况,继承问题专业,建议来电详谈
  • 没解除收养关系就还存在关系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可以少分财产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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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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