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在百忙当中打扰您了。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我离婚的问题,我和老公03年结的婚,因为他的作风问题我们07年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协议,当时在离婚协议书上把房子归我所有了,也就是说房子属于我个人财产了我们领到了离婚证,协议书也有民政局的公章,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们又结婚了,现在他还是经常夜不归宿我们的婚姻又一次走到了尽头,我想问问我们第一次离婚证和协议书还有效吗,房子会判给我吗,可这次离婚他在法庭上说第一次离婚是假的,可他又没有证据,法院会支持他吗,

民事相关
2012-04-26 10:05:33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协议已经存在,按协议执行。房产仍是按协议约定。协议离婚,只要办理手续,就不存在假的问题。
  • 你好,需要重新分配。
  • 你好!
    如果房产产权或承租人已经过户到你名下,房子归你所有。详情可来电咨询。
  • 没有证据法庭不会支持他第一次离婚是假的的说法。如果房屋已经在你名下,已经属于你个人财产。目前属于你的婚前财产,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第二次离婚 ,男方不能分割
  • 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第二次离婚 ,男方不能分割
  • 第一次离婚的协议书你们手里都有原件,并且民政局有底,所以你的主张是成立的, 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建议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第一次离婚的协议书你们手里都有原件,并且民政局有底,所以你的主张是成立的, 属于你的婚前财产。建议您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 屋已经在你名下,已经属于你个人财产
  • 第一次离婚协议有效,房子应当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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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