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村民房子是一前一后的 前面(甲)后面(乙)甲的房子后面用土垫高,堵了乙房主的雨水的排放沟,乙就用铁锨开那些土,正在掀时,甲夺乙的铁锨,乙不给,而甲就用粗木棍打伤乙的腰以下臀部以上的位置,并且木棍被打断,经医院鉴定是轻伤,结果(乙)就报警了,现在(乙)在医院接受治疗,请问,甲乙在这个房屋纠纷的事情里,甲先动手打人,还把乙打成轻伤,甲触犯了法律了吗?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呢
现在公安人员让乙出院,不出院就双方都罚款并交司法部门,他们这种做法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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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刑法,涉嫌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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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可由公安机关调解,调解不成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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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