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跟朋友开家理发店 昨天我们去租房 房东说租金按季度交,无转让费,无中介公司,但房东要我给1000元押金,说防止在交租金前(5.1)把房子租给别人,我就交了1000元给他并索要他的身份证复印件,他在复印件上写了个押金条也签字了,定下房子的事后我就开始买材料装修了。这时房东打电话说找我面谈有事,房东说我之前留了个号码给隔壁女人,要我再给2000元给介绍费不然就不租给我了,我真的想租房,房东说不租那我交1000元为了什么,他也签了字,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给2000元介绍费,我没有找中介,我是把我的号码给隔壁女人,叫那女人给房东,就要收我2000元?我不愿给2000好处费房东就不租房给我了,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