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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带领亲戚以及打手20多人闯入我家中,将我和姐姐两人打伤,经法医鉴定我以构成轻伤,我姐为轻微伤。但至今新城派出所未抓捕一人,请问我该怎么做呢?还有打我们的人该受到怎样的惩罚呢?

民事相关
2012-04-24 10:18:2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先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公安机关委托对受害人的伤情作出鉴定,对财产损失作出评估,如果鉴定结论为轻伤以上,行为人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受害人住院治疗终结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到检察院要求监督
  • 您好,可以报警,构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受害者及其近亲属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的请求。是否构成轻伤,应以法医鉴定的结果为准。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 你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之后,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与对方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