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集团的职工,2011年7月31日晚我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撞我的一方发生事故后逃逸,我住进了医院,经事故科现场勘查后认定逃逸的一方负全部责任,单位拿着我的事故认定书上报了集团,单位说要经过集团内部一级一级的审核,要耐心等待最快也得半年才能把钱汇到我的帐户:于是我只能等,因为当时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算工伤,但现在单位说现在不可能报销全款了,说现在有了新规定只报销少数的钱款,其他的钱由事故的另一方出,但事故的另一方逃逸至今未找到,单位还说报销少数的钱款但钱还没下来集团还在搁置中....!求助曹律师您说我该怎样才能把工伤全款要回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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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赔偿,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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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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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是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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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可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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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的情况 对方是全部责任,那肯定算工伤的,但是现在先向交通事故索赔,但是还不能耽搁工伤是索赔 你们单位应该给你们上工伤保险了.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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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工伤的 详情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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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说法没有道理,你应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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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