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不知道你能看到我写的东西,我是一个村民,2010年底经过村里招标,我和村里另外一个人中标了,当时村里合同没有写明要建厂房。我们使用年限15年,我们一次性交清了承包费用,但村里领导都知道我们要做什么。现在厂房建成了。土地资源处的来人了,说我们是违章建筑,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如果村里领导说不管我们真要到拿我们当违章建筑拆除怎么办。损失算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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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村里的只是土地承包合同,合法有效,你未经批准建设厂房,责任自行承担,与村委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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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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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改部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我的答案对您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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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承包的土地是农用地,任何人无权在未经批准情况下将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应当拆除,如果你能够证明当初村委会与你协商可以用于建厂房,那么合同无效是双方责任因起,可要求村委会承担部分责任。无法证明则责任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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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