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由南向北直行绿灯过十字路口,双方均在非机动车道,对方在我左侧。我起初在对方的后方,绿灯亮时在我超过对方的一瞬间对方右拐(其先前无任何右拐警示),导致其前轮碰到我的电动车后轮发生了刮蹭摔倒,双方均未受伤。对方的一只手镯摔碎,张口要求我赔偿三千元,私了未果交警察处理。我俩的车都被扣了。请问:1.电动车扣押处理最长时间是多少天?2.如赔偿,我该承担多少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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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等结案后可以领回的
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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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事故责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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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