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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与父亲1972年结婚,我们兄弟姐妹四个,可是在1998年时候父亲有了外遇和母亲经常吵架打架,最终离开了家与张女士非法同居(和我母亲至今未办理离婚),2007年之间与张女士生一子。现在父亲患有癌症晚期,我们得知后还给于治疗,尽于自己的赡养义务,并且父亲的欠债两万元都有我们兄弟姐妹四个每人五千元承担。 这段时间我们发现我父亲把自己的房子已经写了遗嘱,给了现在外面与张女士生的私生子,并且有三十万元的存款也都给了那个私生子。 现在父亲虽然癌症已经无法医治了,但是还需要在医院继续治疗,我们兄弟和我母亲已经花费了7万多元了,实在没钱了,想让张女士拿钱出来治疗,但是她不仅不拿钱出来而且还又拿出了三万元的欠条:说她为我父亲看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钱,还欠了三万元,要我们帮她还。父亲现在已经头脑不太清醒了,只知道每天躺在医院。 我想问各位高明的律师们:第一:如果父亲去世之后,我母亲起诉,是否能够拿回父亲留下的全部财产?(如果您要说一半的话那是肯定的,因为没有办理离婚,遗嘱只有一半有效。)按照婚姻法过错方的话,父亲是过错方,私生子就足以证明,过错方在遗产分配或者少分或者不分。 第二:我父亲去世后我母亲起诉,最多能拿到我父亲的多少比例的财产? 第三:我们兄弟姐妹是否有份?怎么样才能有份?(因为我母亲一半,私生子一半,那我们就没有了吗?) 第四:?遗嘱是否可以无效

继承
2012-04-23 17: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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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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