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我先生听房产中介介绍,有办法以他名义办理首套房贷款,4月4日,在中介介绍下看了一套房子,并于当日签署了居间合同,并付了3万元定金给房东。5日,我们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显示,我和先生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已有三套房子,根本不可能按照中介说的再买房子了。
当天我们就跟中介说明此事,并要求中介通知房东,双方协商解决此事,退回定金。但是直到15号,中介才约出房东见面谈。结果房东说,6号他已经下了5万元定金买他的新房子了。房子没卖掉,肯定不退回我的3万元定金。
想咨询下各位律师,因为我们属于国家限购对象,可以主张居间合同无效并要回3万元定金吗?
另外,居间合同上,卖方签名的是夫妻中男方一人(产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其次居间合同上的乙方(也就是购买房),中介把我老公名字都写错了。这种合同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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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限购是指房产登记部门不登记,但不代表说合同无效。不过你这种情况下只签署了定金合同,没有签署正式的房产买卖合同的话,我觉得还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具体操作不是按照有效无效来讨论。你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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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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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你们签署的合同属于有效合同。我国法律对于合同有明确的规定。
建议,可以从中介作为专业人士在明知你方没有购房资格的条件下,与你们签订居间合同并收取费用,具有明显的恶意去考虑。
关于3万定金,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审核资料才能给出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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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定金的。这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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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虚假宣传,造成你的损失可以要求中介赔偿。如果房东知道你不能购买的,有过错,你就可以要求退还订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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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