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份我们结婚后到2008年因老公在外交了不三不四的人结果和女人沾上了边导致我们家庭破裂,2010年7月份我们的婚姻走到了尽头我们办理了离婚,家庭财产就有一套75平的二手房经商量給老公6.5万元他走人刚步入青春期的女儿归我抚养孩子生活费他不给我也没强求,离婚半年后老公后悔了又经常骚扰我为了孩子他会改好不会在和那个女人在一起我们好好过求我复婚想到孩子我也伤心就答应了,2011年7月我们又办理了复婚手续平静的日子没过两月老公的吃.喝.嫖.又开始了和那个女人又在一块了经常夜不归宿,他现有两份工作家里一分生活费也不给就花在外面孩子的学习也不管不问对家庭不负责任,现在他提出离婚说明复婚的原因是我住下南关街马上面临拆迁他的目的是为了多拿点拆迁费才复婚的不是为了和我娘俩过日子,我上当了知道被他的这种欺骗我快要崩溃了哪个女人怎么能受得起两次的感情打击,现在他和那个女人在外同居不回家,在此我想知道他犯了重婚罪了吗?他的这些所作所为这个房子我想强求法官一份也不给他行吗?请给我一个合理的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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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直接向当地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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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主张孩子的抚养权,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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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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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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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