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无驾驶证情况下驾驶一辆无牌机动摩托车在慢车道行驶时,突然撞上乙方一辆机动车车尾(此车由慢车道在没有打转弯灯情况下突然变向转入快车道试图转弯),因此造成甲方伤势严重,事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后交警到现场取证并经县级法院判决,认定甲方此交通事故应负全部责任。请问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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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死者亲属可要求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的赔偿,在交织险范围内全额赔偿,超出部分按照责任划分赔偿。二、因此类事务涉及复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曾永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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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 ,可以。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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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对方无责任的,受损害方也可要求保险公司在无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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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