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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人于2012年2月26日租定一门面,转让费为1万2千元整,签合同时给了六千剩下的有钱的时候再给(合同上是这样写的),现在运营了两个月感觉运营状况不好,现在想转让给别人,我可以不给那没有给对方的六千元钱吗?

债权债务
2012-04-23 0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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