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村民,二十多年前买了原乡政府**厂(**厂倒闭后)厂房,厂房有两排,我家买的是南边的厂房中间两间,南北两趟房都走中间的一条公共路,这样经营房前的菜园子,就得绕路走,很不方便,园子的前边也是乡里的空地,荒废着,我们中间两家贴墙走侍弄园子,二十几年了,原来的乡书记(去世了)如果条件好翻盖房子,留正门,就是我们侍弄园子一直走的路,后来乡里几次出让这块土地,我们找到几任书记,都答应给留一条村路,由于房子太破旧了,被确认为危房,其中我们家翻盖了新房,留了正门,现在新来了书记,把地贴着我们的门口卖掉了,不让我我们走正门,我家地处村南口上位,东边就是群山,如果没有路,出现火灾等危险时,无法救助,在这里我恳请律师帮助,我们就这种现状要一条防火通路合理吗?乡里是否应该考虑给我留这条逃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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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23 16:35:3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