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14晚,(辽宁鞍山市)我母亲坐公交到站下车时,人未下完车启动,造成胯骨骨折,做手术打了3颗钢钉,现在基本痊愈,已停药,只吃一些口服药,医生称可以出院。公交公司承认全责。
我想请问我母亲这种情况做伤残鉴定能评上级吗,事后赔偿都包括哪些,最好能说个大概数目。我母亲67岁,鞍山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297.1元。
因为公交公司称先和解,若达不成再打官司,所以我希望明白人能指点一下能拿到多少赔偿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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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做伤残鉴定,属于几级伤残需要由专业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等级认,以认定的结果为准,只有认定的结果才可以作为赔偿的依据.赔偿范围: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护理费、日后恢复费、精神损失费等.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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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评上伤残等级,具体赔偿数额需要结合你母亲在外劳务报酬多少、伤残等级高低、护理人员的收入等情况具体确定,在上述情况未确定之前,律师不能直接说出大约的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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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