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我在一个私人的家具厂上班打工,老板压了我一部分工资,说是年后再来让我在他的厂里干他才给这个钱,可是年后我家里有事还有就是他的厂子各方面都不好我就不想去他那里干了,结果他就不给我那押金。。。。他这样合理合法么?我该怎么办?(我和老板之间没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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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投诉或提起仲裁,如需帮助可来电或面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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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当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投诉。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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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