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爸爸在一个变电所的工作。这个变电所是在创建中的,工地的是承包一个四川的人负责。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我爸在和别人(叫老陈)抬一根钢管。老陈走在前面,我爸走在后面。在抬到一个固定的地方,由于老陈放下去的时候,没有出声,或任何方式提醒我爸爸,老陈这边首先放下,而倒至我爸爸,右手拖臼。和右肩骨断裂。在医疗的过程中,先后化去了7000多元人民币,现在还没有完全痊愈。医生说,这只肩膀以后就不能用力了。 昨天我们去找了那个四川的负责人(胜组长)。在交涉的过程中,胜组长这样说,他说他只是在那里干活的。假如他要把这件事上报单位,他就要马上给公司辞退,在经过很久的交涉中,得出一个结果是,他叫老陈出2200,他只愿意出剩下的5000多,而老陈的不同意他的理由是,在那里上班,就应该属于工伤,那为什么老陈要和公司里一起承担呢。 我想问,他们这样的说法,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脚, 而我们还应该用什么样的方式, 而使自己减少到,最少的损伤? 请各位。能抽出一点点的时间,指点我们一下,谢谢。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05-05-06 08:04: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