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单位里摔了,把脚扭伤了,后来单位的同事陪我去医院看,都是自己付的医药费(部分是医保卡上扣除的),花了总共一百多,医生叫我在家休息2周左右,请问我自己该怎么保护自己的工伤权力,医药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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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做工伤鉴定,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医药费和停工留薪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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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医药费和上述停工留薪,如果公司购买了社保就由社保赔偿,公司没有买社保有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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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