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打工者在重庆打工,租房子住
12年4月17日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号码,说自己是房东(假)更换了电话。
18日,房东(假)打电话给我说今天居委会要做个调查
18日10.07分居委会(假)给我电话了解了我租单位的具体情况
18日11:56房东(假)再次给我打电话说今天晚上有人到家安装天然气防漏气装置
18日17:27天然气防漏气装置安装员到家安装并要求收取590元安装费,于是打电话给房东(假),房东说现在忙让我给他垫付5月19日晚上给我拿过来。我垫付了590元并要了收据。
19日未见到房东人,电话打过去房东(假)停机,居委会(假)关机,天然气防漏气装置安装员打通了不接。
找出房屋租赁合同,打房东(真)电话确认了没有说要安装什么天然气漏气装置。
打110报案说确实安装了东西,是交易不构成诈骗
想咨询下律师我现在又什么好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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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报警不处理,可以到法院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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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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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