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个半月,夫妻之间没有感情。结婚时给女方彩礼3万,首饰花了3万多。请问离婚是否应该退回彩礼和首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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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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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相关法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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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共同生活,可以退。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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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要求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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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建议当面咨询 如有疑问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致电武汉姜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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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是退不回的,首饰可以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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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