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一房主签了一份房产买卖契约,当时只有我,房主和中介在契约上签名,定金也已付给房主。契约上只有房主房产证的编号,但房主没有给我看房产证。现在已经到办过户手续的时间,房主提出这个房子还有一个共有人,就是房主老婆,并书面提供了共有权证的编号。请问我们所签的房产买卖契约有没有效,我是否可以诉房主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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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有效,可以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亦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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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法院会认定合同无效。根据造成无效的过错判定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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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起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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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共有人的追认可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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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视具体合同约定判定(如共有人不同意出售,合同可能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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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共有人的追认,是可以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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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