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大学的时候,在学校办理了一张**银行的信用卡,后来离校,换了手机,住宿地址变更,没有收到账单,里面有大概100多钱忘记了还。现在我要办理房贷,办理房贷的银行让出具一个**银行的非恶意拖欠证明。我联系了**银行信用卡中心,中心说是交由重庆信用卡中心处理,可是过了承诺期限,信用卡中心告诉我不知道重庆那边的处理情况,让接着等着,可是我这边又急着要。我向其要重庆信用卡中心的电话,她不给。请问:她不给我重庆信用卡中心的电话是否合理,我信用卡开户是在重庆。另外我能否让其帮我出具非恶意拖欠证明或者情况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